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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12.30-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2026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渝农发〔2025〕136号.pdf

2025年12月30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为规范和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编制了《2026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渝农发〔2025〕136号。

本实施方案由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与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旨在规范和加强2026年全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本方案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维护农民利益为核心原则,推动“藏粮于地”战略落地。本方案明确了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依据由各区县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同时严格规定了不予补贴的耕地类型及撂荒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等情形。补贴标准由区县根据市级下达的资金总额测算确定,市级资金按粮食总产量和播种面积各占50%的权重分配。在程序上,本方案要求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户,严格落实村社、乡镇、区县三级公示制度,并务必于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直补到户,严禁抵扣或代领。此外,本方案还对备案制度、绩效评价、宣传引导和监管责任等方面提出了详尽要求。

补贴对象、依据与标准的设定原则

本方案规定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流转土地的补贴归属由双方约定。补贴依据可由二轮承包面积、确权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确定,并鼓励探索与实际种粮挂钩的机制。补贴标准由各区县根据市级分配资金和上年结转资金自行测算,市级分配则采用粮食总产量与播种面积各半的权重法则。

资金管理与兑付的时限要求

本方案要求各区县于2026年5月30日前将区县实施方案报市级备案,并必须在2026年6月30日前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到户,严禁以拨代支。方案同时要求于2026年8月15日前上报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和发放数据备案,并在年底前完成工作总结与绩效评价,形成全程闭环管理。

工作责任与监管机制的保障举措

本方案强调压实区县农业农村与财政部门的主体责任,强化与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与协同。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或抵扣任何费用。本方案要求建立日常监管与重点抽查结合的监督机制,并落实信访办理责任制和绩效评价制度,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该方案作为重庆市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全市农业生产和耕地资源保护具有深远影响。该方案通过明确“补贴与地力保护行为挂钩”的导向,将资金发放与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等具体行动相联系,有助于从源头上扭转“只补不护”的局面,推动补贴政策从单纯的收入补偿向生态保护调节工具转型,这对于实现“藏粮于地”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该方案严格限定了兑付时限至2026年6月底,并全面依托“一卡通”系统直补到户,严禁资金沉淀或代领抵扣,此举将显著提升惠农资金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有效防范资金“跑冒滴漏”,切实保障种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方案要求各地探索补贴与实际种粮面积直接挂钩的机制,并明确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补贴资格,这种动态调整机制将有力遏制耕地闲置现象,激励农户复耕复种,对稳定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起到直接的促进作用。此外,将绩效评价结果与信访案件处理情况作为资金分配和考核的重要依据,促使基层部门更加注重政策执行效果与群众满意度,从而倒逼各级主体提升现代治理能力。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2026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渝农发〔2025〕136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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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2026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渝农发〔2025〕136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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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2026年重庆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渝农发〔2025〕136号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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