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区域《高速公路涉路工程技术规范》DB50/T10007-2024DB51/T10007-2024,自2024年08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涉路工程设计、施工、监测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川渝区域运营高速公路的涉路工程设计、施工、监测。在建高速公路及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是川渝区域统一发布的高速公路涉路工程地方标准,系统规定了在运营高速公路用地范围或建筑控制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与监测技术要求。本规范涵盖穿越、跨越、并行、平交接入、依附式及占用挖掘改线等全类型涉路工程,围绕保障高速公路结构安全与运营安全的核心目标,从交叉角度、净高净距、埋深、预留扩容空间、全过程监测等关键维度提出了量化控制指标和专项论证要求,并对各类管线、铁路、水利、城市道路等不同工程类型分别制定了针对性的技术条款,形成了覆盖设计文件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到运营维护的完整技术闭环。
本规范明确涉路工程必须保证高速公路结构安全和运营安全,不得影响其使用功能与正常养护,并要求充分考虑远期扩容需求,每侧预留不宜少于两车道。涉路工程建设与运营全过程应进行结构受力分析和安全技术评价,对存在安全影响的情形须编制监测方案并实施全过程监测,明确变形控制值和三级预警机制。
对于穿越式工程,本规范按公路、铁路、电力、油气、水利等类型分别规定了交叉角度(正交为宜,斜交不小于相应限值)、最小净距、覆土深度及施工工艺要求,强调采用非开挖方式并设置保护套管;对于跨越式工程,则着重控制净高(高速公路净高不小于5.5m)、桥跨布设、防落物网高度及防撞防护等级,并要求跨线桥排水自成体系,不得散排于高速公路范围。
本规范对并行式涉路工程提出了排水系统独立、路堤坡脚不得占压既有结构基础、护栏核查改造及眩光噪声防护等要求,石油天然气管道与高速公路用地外缘的安全距离按设计压力分级管控。平交接入式工程须符合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占用挖掘及高速公路改线工程则需进行多方案比选,临时保通道路的技术标准应按既有车道数和设计速度确定,并采用沥青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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