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8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印发深人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落实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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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部署,结合山东省“流程再造”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际,对全省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批推行系统性改革。核心举措包括合并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以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项目分别明确核发路径;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设计方案审查聚焦规划条件,不再审查建筑内部平面及剖面设计;推进综合测绘与成果共享,将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合并为“多验合一”;启用自然资源部监制的新版证书并实行全国统一编号。本方案旨在通过审批事项整合与流程优化,压缩审批时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合并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本方案明确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合并办理,通过规范网上远程申报流程,依照管理权限由相应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三年。对于审查权限不在同一层级的项目,规定上级用地预审通过后,将预审意见作为证书附件,不再出现原文。方案同时对已取得部分审批手续但未完整办理的项目、已过期项目以及需延期项目均设计了相应的衔接处理规则,办理时限不超过14个工作日。
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
本方案全面落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将规划条件纳入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各市县严格实施流程再造,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实现信息共享以压缩审批时限。
推进综合测绘与多验合一
本方案建立“综合测绘”机制,将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测绘业务整合,推行全流程“综合测绘”和“成果共享”。竣工验收阶段将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三项合并为“用地规划房产验收”一个事项,推行“多验合一”。综合测绘机构在出具验收测绘成果时,须同时出具测绘数据与验收数据比对情况表和核验报告,强化以测带核功能。
该方案是山东省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的重要举措,对全省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具有实质推进意义。该方案通过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用地批准书等关键审批事项合并,显著减少了审批环节和申报材料,压缩了办理时限,有效降低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有助于优化营商环境。在规范管理方面,该方案对审批权限划分、新旧证书衔接、有效期管理及已办项目过渡处理均做出细致规定,为基层操作提供了清晰指引,避免了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政策空窗与流程混乱。推行综合测绘、成果共享和多验合一,打破了以往测绘事项多头管理、重复委托、成果互不采信的局面,既减轻了建设单位负担,也提升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工作的协同性和效率。此外,该方案统一启用自然资源部监制的新版证书并实行全国统一编号,实现了证书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为后续政务信息共享与跨部门业务协同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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