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空气微塑料监测技术规范》DB42/T2511-2026,自2026年04月1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采用傅立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法监测环境空气中微塑料的方法原理、试剂和材料、仪器设备、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检测分析、谱图分析、结果分析与报告以及注意事项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环境空气中粒径50μm以上的微塑料的识别与监测,室内空气环境中微塑料监测可参照使用。
本规范规定了采用傅立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法监测环境空气中微塑料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适用于环境空气中粒径50微米以上微塑料的识别与监测,明确了从点位布设、样品采集、实验室检测分析到结果报告的全流程操作规程。本规范以颗粒物采样器将空气中悬浮微粒吸附至玻璃纤维滤膜,经显微成像观察挑拣疑似目标物后,利用傅立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仪进行定性分析,通过标准谱图库比对或参比光谱分析确认微塑料成分,最终统计计算微塑料丰度及形貌特征。本规范还对试剂材料、仪器设备参数、样品保存运输、质量控制以及注意事项等作出了系统性规定,为湖北省环境空气微塑料监测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基于物理采集与光谱分析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先用中流量大气颗粒物采样器采集空气样品,将悬浮固体微粒富集在玻璃纤维滤膜上;再借助体视显微镜观察并挑拣疑似微塑料颗粒,记录其形貌特征;最后采用傅立叶变换显微红外光谱法,在反射、透射或衰减全反射三种模式下对目标物进行成分定性,匹配度达70%及以上时可确认微塑料类型,低于该阈值则进一步参照已知塑料的参比光谱图进行人工比对。
本规范要求采样点位依据监测任务目的和空间代表性原则布设,必要时开展现场踏勘,确保监测数据能客观反映一定区域内的微塑料丰度水平。样品采集后须用不锈钢镊子将滤膜转移至清洁的玻璃培养皿中,以铝箔纸包裹并水平放置于缓冲储存箱内,运输过程中严禁倒置和剧烈振动,尽快送抵实验室进行分析。
本规范为谱图分析提供了双重判定路径。优先通过仪器计算机系统将目标物光谱图与微塑料谱图库进行自动化对,匹配度满足要求时直接记录成分信息;若匹配度不足,则根据特征吸收峰的位置、数目、相对强度和形状进行人工定性。最终监测报告须载明微塑料丰度、形状占比、颜色占比及成分构成,检出限以下则报告“未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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