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1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向新向好,制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2026年版)》浙政发〔2026〕6号。
本通知围绕2026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系统部署了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与消费转型、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全力扩大有效投资、推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八大领域的具体政策举措。全省年度科技创新投入目标达7800亿元,综合交通投资3500亿元以上,省重大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超1万亿元。政策着力于培育新质生产力、提振消费、稳外贸引外资、强化要素保障,并明确了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领域的重点任务,旨在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新向好。
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与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
本通知将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置于首位,财政预算安排212.26亿元,通过推动高等教育跃升、支持原始创新攻关、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及促进人工智能应用,构建协同创新体系。同时,财政预算安排163.62亿元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重点支持新质生产力项目布局、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和企业数字化转型,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并持续为企业减负增效,培育专精特新企业。
扩内需、强开放、促投资协同发力
本通知安排服务业与消费领域财政资金127.74亿元,通过发放消费券、支持设备更新、培育消费新业态等举措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并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与平台经济。对外开放预算安排59.21亿元,重点打好“稳拓调优”组合拳,支持企业出海抢单、提升开放平台能级,确保外贸出口增长5%以上。在扩大有效投资方面,安排资金311.94亿元,聚焦产业投资与民间投资,强化土地、用能等要素保障,深化投融资改革。
统筹城乡融合与民生保障
本通知安排城乡融合发展资金290.71亿元,通过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建设和美乡村、推进农民进城与青年入乡等措施,缩小城乡差距,力争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民生保障领域财政预算高达355.21亿元,围绕“劳有所得”“幼有善育”“学有优教”“住有宜居”“老有康养”“病有良医”“弱有众扶”等七个方面,部署了标准提高、服务扩容、设施建设等系统性保障任务,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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