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4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贯彻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资源、环境和技术经济政策,合理利用尾矿和建筑垃圾等废弃资源,推动绿色建材与低碳建筑发展,提高机制砂和碎石应用技术水平,制定北京市《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中采用机制砂和碎石进行混凝土和砂浆的制备、施工和质量检验。
本规程是在原标准基础上修订形成的北京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机制砂、碎石及其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中的应用技术。本规程系统规定了人工砂产品的技术指标、进场检验流程,并针对预拌混凝土的复配砂设计、配合比优化、制备运输、浇筑养护及质量评定,以及预拌砂浆的配合比设计、制备施工和质量检验提出了明确要求。本规程的修订充分考虑了近年来机制砂生产工艺的进步和工程实践经验的积累,通过细化颗粒级配控制、石粉含量限值等技术条款,为保障建设工程质量、推动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提供了标准支撑。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中机制砂和碎石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中的应用管理。技术框架覆盖从原材料术语定义、基本规定,到机制砂和碎石的技术要求与进场检验,再到预拌混凝土中复配砂的数学建模与比例优化,以及预拌砂浆中不同功能砂浆的骨料粒径精细控制,形成了全链条的技术规范体系。
本规程重点解决了机制砂单独使用时可能出现的级配不良问题,给出了通过多种砂复配来优化颗粒级配的计算方法。条文说明明确指出,复配砂可弥补机制砂级配缺陷,改善混凝土和易性与密实度。同时,本规程对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中铁尾矿特细砂的掺用比例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以保障高强度混凝土的力学性能稳定。
本规程针对预拌砂浆应用场景,按抹灰砂浆、薄层砂浆、防水砂浆、外保温系统配套砂浆等不同功能类别,分别规定了机制砂的最大粒径限值。从抹灰砂浆的3.00mm到外保温抹面砂浆的0.60mm,逐级收严的粒径要求旨在匹配不同施工厚度与粘结性能需求,减少空鼓、开裂等质量通病,提升砂浆的施工操作性和长期耐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