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1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工作部署,印发了《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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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1.11-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核查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pdf
本通知旨在部署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的实地核查工作,以落实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及省领导工作要求。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对本区域内2011年以来已建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实际保有面积,以及未建高标准农田的永久基本农田潜力进行彻底摸查。核查工作以内业分析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并设定了县、市、省三级层层复核的严格比例,要求县级对全部项目100%核实确认。
核查范围与核心任务
本次核查围绕两大核心任务展开。一是核实已建高标准农田的保有量,即依据省级下发的项目清单,逐项摸清2011年以来立项项目的现状,确认实际仍为耕地且位于禁建区外的面积。二是评估待建潜力,在本区域尚未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核查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块面积与空间分布。
分级核查与执行方法
核查工作遵循统一的技术规则,利用省级下发的数据图斑和专业工具进行。县级承担主体责任,须对全部已建项目和待建地块进行100%核实,且实地核查比例不低于应查总面积的30%。市级抽查复核比例不低于20%,省级则不低于10%,形成了“县级主责、逐级复核”的严格质控体系。
成果提交与责任要求
各地须在2026年3月5日前上报核查成果,包含相关统计表和市级规划方案初稿。通知特别强调数据质量,要求完善全链条质控和责任机制。市级底数核查总体情况报告,须经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市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名确认后方可上报,以此压实各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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