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8日,广东省农村农业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方案》粤农农函〔2025〕1139号。
本工作方案旨在落实中央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系统构建省、市、县三级规划方案体系,明确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时间节点和技术路径。本方案以已建高标准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国土变更调查等十余类基础数据为底图,通过内业分析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各地逐地块研判建设潜力,科学划定优先建设区域与中远期目标。本方案强调新建与改造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建设与管护并重,要求在2030年前完成约一半具备条件的未建高标准农田的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力争到2035年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
编制体系与时间安排
本方案建立了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联动编制机制,明确了从2025年10月至2026年3月底的分阶段进度安排。先由省级制作初始数据库并开展试点县调研验证,随后各县(市、区)于2026年1月底前完成县级实施方案初稿,市级于2月底前完成,省级最终于3月底前完成全省实施方案初稿。其中,8个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需提前至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技术路线与建设标准
本方案要求各地结合省级下发的图斑和判定标准,组织熟悉本地情况的镇村干部和技术力量深入调研,综合考虑水源、地形、地力及种植现状等因素,逐地块判定建设条件。建设内容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展开,新建项目优先开展田块整治和灌排体系建设,改造提升项目则遵循“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同时,2026至2028年优先建设区域需达到储备项目深度,具体落实到地块并明确工程设施布局。
政策协同与质量监管
本方案强调与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的数据互通和规划衔接,要求对建成高标准农田的非永久基本农田地块及时划入保护范围,并对不符合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按规定进行调整。在监管方面,严格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等建设程序,加强资金专账管理,落实县级初验、市级验收、省级抽验的竣工验收程序,并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全流程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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