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体林权综合监管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便函改〔2020〕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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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0.07.16-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集体林权综合监管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便函改〔2020〕320号.pdf
本通知旨在加快推进集体林权综合监管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集体林权精准管理与网络服务水平。本通知围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林权证登记信息数字化、数据资料移交、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林权管理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等关键环节,作出了系统部署。通过建立健全电子文件档案、推进历史数据建库入库、规范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强化部门间信息衔接等措施,本通知着力构建完整、准确、安全的集体林权数据体系,为后续林权综合监管系统顺畅运行和网签合同奠定扎实基础。
夯实电子档案与数据基础
本通知要求各地依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将已归档的纸质林改档案材料全部扫描形成电子文件,建立统一完善的档案电子库。同时明确要按照数字化表格式,将林权确权与登记信息转化入库,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数据建库,并对缺失内容通过查阅原始档案予以补充,确保数据完整可靠,为网络化管理提供支撑。
规范资料移交与合同管理
本通知强调要加快林权登记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的移交进度,依照成熟一批、移交一批的原则有序推进,并将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反馈材料纳入归档,形成关联。在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方面,要求建立健全合同登记台账制度,推广使用国家统一印发的承包合同和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为合同网签与系统对接做好准备。
强化部门衔接与信息共享
本通知明确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需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建立衔接机制,以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服务为抓手,严把合同关,为不动产登记提供便捷的林权信息查询服务,并及时将登记反馈信息登账入库,确保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与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实现有序衔接和有效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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