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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7.05-安徽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标准》DB34/T 5386-2026.pdf

安徽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标准》DB34/T5386-2026,自2026年07月05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镇新建、扩建、改建的托育服务设施的设计。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婴幼儿特点,营造适合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照护环境。

本标准作为安徽省地方标准,对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作出了系统性规定。本规范以2岁至3岁婴幼儿为服务对象,从项目选址、总平面布局、建筑设计到室内环境与建筑设备,构建了覆盖设施建设全流程的技术要求。本规范重点明确了四个班及以上须独立设置或与幼儿园合用、三个班及以下可与居住、养老等建筑合建的分类建设原则,并对生活用房、服务管理用房及供应用房的功能分区与空间尺度提出了量化指标。同时,本规范强调以婴幼儿安全为核心,在围护设施、楼梯栏杆、防护栏杆、门窗构造等细节上设置了严格的防护标准,并对采光、噪声、空气质量及暖通、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等专业系统给出了可操作的参数与配置要求。

分类建设与功能布局要求

本规范根据办班规模明确了托育服务设施的独立建设与合建条件,并对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及混合班的班型年龄与人数给出推荐范围。在功能空间上,本规范对睡眠区、活动区、哺乳室、配餐区和清洁区的设施配置作出详细规定,确保婴幼儿生活、照护与卫生需求得到系统性保障。

安全防护与物理环境标准

本规范从总平面围护设施的高度、空隙限值,到楼梯栏杆的防攀爬构造、防护栏杆的净高与杆件净距,再到门窗的防夹手和开启限制,均设立了具体的物理安全屏障。在室内环境方面,本规范对生活用房等关键房间的直接天然采光、环境噪声限值及空气质量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的技术指标。

安徽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标准》DB34/T 5386-2026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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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标准》DB34/T 5386-2026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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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标准》DB34/T 5386-2026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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