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托育服务设施的建设,促进安徽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绿色、智慧的要求,结合安徽省实际,制定安徽省《居住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镇新建、扩建、改建的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托育服务设施的设计,应尊重婴幼儿特点和成长规律,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完善、环境友好、安全卫生、绿色环保、智慧互联,营造适合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照护环境。
本标准旨在为安徽省城镇新建、扩建、改建的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以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满足适龄婴幼儿家庭的照护需求。本规范以保障婴幼儿安全与健康为核心,遵循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绿色、智慧的原则,对设施的选址、规模配置、功能布局、建筑设计、室内环境及设备系统等进行了全面规定。强调以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为本,从规划布局开始,便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服务半径进行5分钟生活圈的统筹配建,并明确了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的刚性指标。在设计层面,本规范聚焦于营造安全、温馨的照护环境,从功能分区的相对独立,到地面、墙面、门窗、楼梯等构造细节的安全防护,均提出了极为细致且严格的要求,力求通过标准化建设,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一个设施完善、尺度适宜、安全健康的成长空间。
本规范明确了托育服务设施的选址应阳光充足、交通便捷、远离污染与危险源,且必须设于地上一层或二层,严禁设在地下室。在配建标准上,规定新建城区每千人口托位数不少于10个,老城区不少于8个。同时,明确每个托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8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3平方米,并鼓励绿化率不低于30%的集中绿化,以保障设施的普惠性与空间品质。
建筑设计围绕婴幼儿生活活动用房展开,强调以独立的生活单元组合设计,并对乳儿班、托小班、托大班等不同班型的空间配置与最小使用面积作了详细规定。安全防护是设计的重中之重,具体落实在细节上:楼梯必须设置成人及幼儿双层扶手,踏步采用防滑材料并设警示标识,护窗栏杆净高不低于1.30米,幼儿主要通行门采用圆角防夹手设计,且幼儿活动区域的地面必须采用暖性、软质防滑材料,致力于消除一切可能伤害婴幼儿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