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营造林技术规程》DB34/T5420-2026,自2026年02月0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营造林程序、营造林分区、作业设计、树种选择、种苗管理、造林密度、造林技术、未成林抚育管护、更新造林、四旁植树、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现有林改培、退化林修复、生境保护、质量和成效评价、落地上图和档案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人工造林、更新造林、四旁植树、封山育林,以及中幼林抚育、现有林改培、退化林修复。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安徽省范围内营造林活动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从作业设计、树种选择、种苗管理到造林技术、未成林抚育管护、更新造林、封山育林、中幼林抚育、现有林改培及退化林修复等核心环节。本规程以科学化、规范化为导向,明确了营造林的基本程序与总体要求,并结合安徽省自然地理特征进行了营造林分区,为不同林种和立地条件提供了差异化的树种选择方案与造林模式。同时,本规程强化了对生境保护的约束,建立了覆盖质量评价与成效评价的双重考核体系,并推行营造林任务落地上图和档案管理制度,旨在全面提升森林质量与生态系统稳定性。
本规程不仅规范了人工造林和更新造林的初始营建标准,还延伸至森林经营的中后期,对中幼林抚育、现有林改培及退化林修复均制定了详细的技术路径。其中,中幼林抚育强调通过抚育采伐、补植、修枝等综合措施改善森林结构;现有林改培聚焦于优化树种组成以提升林地生产力;退化林修复则针对功能下降的林分,采取补植补播、采伐修复等措施促进正向演替。
本规程根据经营目标和森林状态实行分类指导,如将封山育林细分为全封、半封和轮封方式,将现有林改培划分为提质改造型和生态改造型。在造林密度、整地方式及抚育措施的选择上,均要求因地制宜,同时设置专章强调生境保护,严格限制除草剂使用,并重视对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的维护,体现了生态优先的营造林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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