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乡镇“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 ;第2部分:排查》DB34/T5329.2-2025,自2025年12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乡镇“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过程中排查的工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建成区、乡镇人民政府驻地“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的排查工作。
本规范是安徽省《城市、乡镇“污废水零直排区”建设技术规范》系列标准的第2部分,聚焦于建设过程中的排查环节。本规范详细规定了排查工作的全流程技术要求,适用于城市建成区及乡镇人民政府驻地。本规范将排查工作系统性地划分为前期准备、现场排查和成果归档三个阶段,并针对工业园区、生活小区、六小行业、公共排水设施、污水处理厂及入河排污口等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了差异化的排查要点。在方式上,本规范强调公共排水管网必须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并对管网检测技术的选用(如电视检测、声纳检测等)给出了明确的适用条件。本规范最终要求形成“1+4清单、一张图”的排查成果体系,并通过统一编号实现问题发现、设计整改到复查运维的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本规范将排查对象细分为六大类,并逐类明确了排查重点。工业园区类侧重企业内部雨污分流、废水预处理及应急设施;生活小区类重点关注室内外雨污混接、阳台洗涤污水接管及化粪池运行状况;六小行业及其他排水户则针对含油、含毛发、含泥砂等特定污废水的预处理设施设置与接管情况进行排查。公共排水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则主要围绕管网结构性缺陷、水量水质符合率及运行效能展开。
本规范确立了以自行排查与第三方专业排查相结合的灵活方式,并强制要求公共排水管网须由第三方介入。技术层面,规定了不同管径和管内水位条件下应采用的检测方法组合,如管径DN300及以上宜采用电视检测,管内高水位时结合声纳检测等,确保了排查的科学性。排查成果必须包含详尽的排查报告和以“问题整改汇总清单、四张专项清单、一张成果图”为核心的“1+4清单、一张图”,并建立以统一编号为索引的闭环管理机制,实现排查信息的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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