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2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为全面推进和规范江西省用地预审与选址工作,推进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提速增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按照“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的原则,将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涉及的多个许可事项,整合为申请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一个许可事项,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等行政许可。需报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的建设项目,由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后报部,取得部复函批复后,省自然资源厅向建设单位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