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文物的保护、研究、利用及其保障与监督等活动,适用本条例。文物保护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落实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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