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DB41/T958-2025,自2026年03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灌溉分区、种植业灌溉用水定额、林业灌溉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渔业用水定额和农村生活用水定额。本文件适用于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定额管理。
本规范是河南省农业与农村生活用水管理的地方标准,替代DB41/T 958—2020版本,为第四次修订。本规范系统规定了灌溉分区划分、种植业与林业灌溉用水定额、畜牧业用水定额、渔业用水定额及农村生活用水定额,覆盖全省农业与农村生活主要用水领域。本规范根据平水年(50%)、中等干旱年(75%)、严重干旱年(85%)三种水文年型,分别设定用水定额通用值与先进值,适用于不同类型灌区的用水计量与定额管理,为河南省农业节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提供技术依据。
本规范将全省划分为4个一级区和8个二级区,结合流域特点、土壤特征和农业生产现状确定分区框架。种植业灌溉用水定额按水文年型分别给出通用值和先进值,通用值反映现状工程与管理水平,先进值基于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核定,覆盖主要作物全生育期灌溉需求。
本规范对林业灌溉用水按苗木类型和灌溉方式分别设定定额,渔业用水定额以单位养殖水面年补水深度为核算基准,畜牧业用水定额按畜禽种类规定每头每日用水限定值,涵盖饮用和清洁卫生等用水环节。
本规范规定农村居民家庭和学校生活用水定额,按人均每日或每年用水量设定限定值,为农村生活用水管理提供标准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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