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665-2026,自2026年06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建成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