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是森林资源的主体和精华,是自然界中群落最稳定、生态功能最完备、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陆地生态系统,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和经济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物质条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基命脉。全面保护修复天然林,对全面推进美丽内蒙古建设、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
2026年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是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以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数据为基础,将全区2.6亿亩天然林及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全部纳入规划范围,覆盖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的161个旗县级实施单位。规划期至2035年,以构建健康稳定功能完备的天然林生态系统为目标,围绕科学保护与系统修复两条主线,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根据生态区位重要性划分重点保护区域和一般保护区域实施分类管控,并依托大兴安岭北部天然林区等六大区域布局分区修复,同时统筹推进林区转型发展、民生保障和基础设施改善。
本规划将全区天然林划分为0.3亿亩重点保护区域和3亿亩一般保护区域,实行差异化管控策略。重点保护区域封禁保护,维持生态系统原真性;一般保护区域在全面保护基础上开展科学经营。同时,将全区划分为大兴安岭北部天然林区、黄河流域天然林区等六大修复区,针对各区域不同的气候条件、森林类型和退化问题,分别制定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差异化修复策略。
本规划针对管护站点设施陈旧、管护队伍老龄化等现状问题,提出构建天空地一体化智能管护网络,优化管护站点布局和队伍建设。在修复方面,将存在结构破坏、密度不合理等问题的退化天然林和人工公益林定为修复对象,根据林分类型和退化程度,综合运用封山育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补植补造、采伐更新等修复措施,规划期内优先对0.7亿亩低质低效林实施重点修复。
本规划在巩固国有林区林场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提出通过优化职工就业结构、实施“退坡”计划逐步压减管护人员规模,推动管护方式向智能化转型。同时,规划将生态旅游、林下经济、林业碳汇作为三大产业板块,通过发展森林康养、推广立体复合型林下经济模式、深化碳汇价值实现机制等途径,拓宽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路径,实现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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