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划是指导长春市中心城区2025年至2030年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规划范围涉及时区及开发区,总面积约986.35平方千米。本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高质量发展理念,确立“留改拆”并举、文脉赓续与多元共治五项原则,提出“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成体系”的总体目标,致力于将长春建设成为全龄友好、经济繁荣、低碳向好、稳固安好、生活美好的“五好”型北方幸福宜居城市新典范。本规划围绕回应民生关切与激发文化消费活力两大主线,系统部署八大核心任务,并划定重点、一般、潜力三类更新片区,构建规划传导、政策创新与组织保障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
总体目标与实施步骤
本规划明确以示范性街区和重点片区为抓手,分三阶段推进更新工作。第一阶段重点夯实制度基础,全面启动危房、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小区改造,并聚焦重大活动完成相关场馆设施升级;第二阶段基本搭建政策体系,初步建立自驱更新机制,城市安全基础更加牢固,人居环境与风貌特色明显改善;第三阶段健全特色化工作机制与法规体系,打造万象更新、内涵发展的振兴样板。
八大核心任务部署
本规划围绕城市的物质空间与社会功能,系统编排八项主要任务。任务涵盖既有建筑与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街区与厂区更新、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生态系统修复以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本规划特别将危房治理、闲置楼宇焕活与城中村改造列为重点,同时明确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推动“数字更新”和“平急两用”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与安全韧性。
更新片区分类指引
本规划立足城市总体战略,统筹划定三类更新片区并实施差异化引导。重点更新片区聚焦历史文化保护、地域特色彰显及民生紧迫区域,旨在腾退落后产能与创新消费场景;一般更新片区主要针对老旧小区与厂房集中区域,开展微更新与环境整治;潜力更新片区则侧重对城市结构与功能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择机推进功能转换与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