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7日,国家林草局财政部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政策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办规字〔2019〕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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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本通知由国家林草局办公室与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旨在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与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机构改革后林草融合管理的新要求,对2019年度中央财政林业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作出全面部署。本通知围绕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任务计划、草原生态保护修复、预算绩效管理以及省级实施方案编制等核心环节,确立了“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并首次将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纳入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支出范围,体现了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新理念,以推动新时代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
明确资金任务计划与分类管理模式
本通知规定,2019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继续采用“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将任务指标划分为约束性与预期性两类。其中,约束性指标任务涵盖森林资源管护、造林补助、森林抚育及生态保护体系建设等具体量化要求,是绩效考核的重点;预期性指标任务则赋予地方更大自主权,可在支出范围内统筹安排,特别强调要优先将贫困地区的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纳入管护补助范围。
部署草原生态修复与全面绩效管理
本通知将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列为重点支持领域,确定了在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十四个省区及新疆兵团实施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的范围,并要求各地科学确定任务与绩效目标。同时,本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详细规定了省级部门填报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开展资金自评及接受第三方他评的具体流程,明确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规范实施方案编制与材料报送要求
本通知要求省级林草与财政部门依据资金规模、任务计划和绩效目标,制定包含实施条件、补助方式及监管措施等内容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报备。在组织实施上,强调加强指导与资金监管,建立调度督导机制,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优化资金使用机制,并对各类绩效申报表、自评结果及实施方案的报送时限作出了严格规定。
影响意义
该通知是机构改革后国家林草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一份关键性指导文件,对2019年度林业草原财政资金的投向与管理产生了深远影响。该文将草原生态保护修复资金正式纳入林业转移支付体系,从预算安排层面打破了林草分治的旧格局,为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有力地促进了林草事业的深度融合与高质量发展。在管理机制上,该通知重申并细化了“大专项+任务清单”模式,通过清晰划分约束性任务与预期性任务的边界,既强化了中央在森林资源管护、国土绿化等刚性任务上的战略约束力,又赋予了地方在资金统筹和项目选择上的灵活性,有效激发了基层的积极性。该办法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全流程设计,尤其是将绩效自评与第三方他评结果作为资金分配依据的硬性挂钩,显著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监管力度,倒逼地方从重分配转向重实效,为后续林草财政资金管理树立了标杆。该通知的政策导向,对推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保护天然林以及扶持林业产业发展起到了精准的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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