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DB11/T1087-2025,自2026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本标准系北京市针对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制定的专项地方标准,编号为DB11/T 1087-2025,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替代2014年版。本规范全面覆盖了从基本规定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全过程,系统规定了抹灰、轻质隔墙、饰面板(砖)、涂饰、裱糊与软包、吊顶、地面、防水、门窗、幕墙、仿古装饰、细部工程及适老化装饰装修等18个主要技术章节的质量控制要求。本规范对各分项工程的材料复验、隐蔽工程验收、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的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作出了详尽规定,并特别新增了集成吊顶、集成隔墙、集成地面等装配式技术内容,以及适老化装饰装修、光伏幕墙等适应行业发展新需求的章节,旨在统一验收尺度,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本规范将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划分为18个分部或分项工程,从传统的抹灰、涂饰、地面与吊顶工程,到功能要求更高的防水、幕墙、仿古装饰工程,均制定了独立的质量验收标准,形成了系统完备的验收体系。
本规范重视材料与隐蔽工程的事前控制,明确规定了各工程类别下材料品种、性能的复验要求及隐蔽项目的具体验收内容。同时,通过设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并明确相应的检查数量与检验方法(如观察、尺量、小锤轻击、淋水蓄水试验等),实现了对关键节点与整体观感质量的并重管理,确保验收的客观性与可操作性。
本规范敏锐响应行业发展趋势,新增了集成吊顶、集成隔墙、集成地面等干式工法装配式技术的专项验收标准。此外,针对老龄化社会需求增设“适老化装饰装修工程”章节,对地面防滑、助力扶手安装、安全玻璃使用等提出明确要求,并将光伏幕墙等绿色节能技术纳入验收范畴,体现了标准的前瞻性与引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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