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北京市规划建设管理电子报审的广泛应用,实现数据标准的统一,促进数据间融合,支撑数字化、智能化电子报审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实施,服务北京市规划建设管理电子报审工作,制定本北京市《规划建设管理电子报审数据标准》DB11/T2231-2023,自2024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电子报审数据的要求。
本标准旨在统一北京市规划建设管理电子报审的数据要求,以支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全流程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革。本规范围绕电子报审数据模型,系统界定了文件结构、模型构成及数据表达方式,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电子报审数据提交。本规范明确每个项目应对应一个完整的数据模型,涵盖项目基本信息、几何与非几何信息、审查报告及登图信息等核心内容,并分别规定了二维与三维报审模型的数据组织逻辑,确保数据从文件格式到对象属性的一致性与规范性,为智慧城市建设和数据融合提供基础性技术支撑。
本规范要求每个工程建设项目对应唯一的规划建设管理电子报审数据模型,该模型须集成项目基本信息、几何信息、非几何信息、审查报告、审查意见及登图信息,保障数据在流转过程中的完整性与一致性。数据应统一采用北京市规定的坐标系与高程基准,计量单位严格按现行标准执行,并须符合本市数据安全相关标准。
本规范将模型分为便携式文档文件、项目图面信息、项目规划条件与视图四大组成部分。便携式文档文件承载审查意见单和审查报告;项目图面信息集纳图纸打印、登图、建筑单体、经济指标及图面注释等详细数据;项目规划条件记录规划部门导入或手工录入的具体指标;视图则通过二维视图或三维视图组织构件集合、几何、属性、图层、材质等对象,形成完整的数字化表达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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