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2日,发布国家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第6部分:火灾控制》(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灾控制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灾控制的设计和检验。
本文件是GB/T XXXX《城市轨道交通车辆防火要求》的第6部分,针对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灾发生后的控制环节,系统规定了火灾探测、报警、应急联动与灭火设施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文件以“早期报警与应急响应协同防控”为核心目的,覆盖从火灾探测器布置、乘客报警、司机室识别报警,到选择性关闭系统、应急广播、客室间通道防火门、应急照明及手提式灭火器配置等全链条措施,旨在通过自动探测与人工干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火情快速感知、精准定位、及时告警和有效抑制,为车辆火灾应急处置提供闭环技术支撑,保障乘客与司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运营秩序。
本文件要求根据车辆运行类别,在锂离子电池区域、牵引设备区域以及特定驾驶或乘客区域布置火灾探测器,实现对关键风险点的早期感知。乘客报警系统则从制动装置、紧急对讲、紧急解锁等多渠道采集报警信号并发送至司机室和控制中心,确保警情不被遗漏;司机室需通过可听且可视的方式接收并定位报警位置,形成从探测到识别的完整报警链路。
报警触发后,本文件规定了选择性关闭策略,要求及时关闭着火区域的锂离子电池、特定空调系统及通风排风功能,同时保证应急照明等紧急负载持续供电,以切断火势蔓延条件并保障逃生环境。应急广播功能支持全车与定点的人工语音及预录广播,并严格规定了控制中心、司机室与预录广播的优先级,确保信息传递有序。客室间通道常开防火门应具备自动或远程关闭功能,以阻止烟火在车厢间扩散。
本文件明确了手提式灭火器的类型、布置密度和安装要求,规定灭火器须覆盖A类固体物质火灾和E类带电火灾,并限定车内任一点至灭火器的水平直线距离不超过15米,司机室须单独配备。应急照明方面,要求火灾时自动切换,并规定了覆盖位置、照度、均匀度、色温和显色指数等性能指标,确保疏散通道照明充足、辨识清晰,为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基础照明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