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7945—2026,新建企业自2026年9月1日起,现有企业自2028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上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赤水河流域重点行业排污单位、生产设施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赤水河流域现有重点行业排污单位、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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