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不粘轮乳化沥青黏层施工技术规范》DB13/T6210-2025,自2026年01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工程。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不粘轮乳化沥青黏层施工的材料技术指标、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要求。作为一种破乳后不会黏附车轮的改性乳化沥青,本规范明确了其在储存、运输和洒布过程中的温度控制范围,以及从施工准备、试洒、正式洒布到后续养护的全流程操作细节。本规范适用于各等级公路的新建、改扩建及养护工程,强调施工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清理和检查,并对洒布设备进行严格标定,以确保喷洒均匀性和设计洒布量的精准控制。此外,本规范还制定了施工过程中和施工后的质量检验项目与频次,旨在通过标准化施工,有效解决传统黏层在施工中易被车辆带走、破坏层间粘结的难题,提升路面结构的整体性与耐久性。
本规范对不粘轮乳化沥青的技术指标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其储存温度应不低于5℃且不高于50℃,储存设备必须配备搅拌装置以防止离析和沉淀。施工前需对进场材料进行取样检测,不合格材料严禁使用,并须对其进行充分搅拌和加热,加热温度严格控制在50℃至70℃之间,以保证其均匀性和洒布性能。
施工前期的准备工作包括:采用智能洒布车并对其洒布量进行标定,控制精度须在设计洒布量的正负0.1公斤每平方米以内;通过试洒确定材料的实际洒布量和破乳干燥时间;对路缘石、构造物等外露部分采取防污染覆盖。洒布作业时,洒布车需保持匀速行驶,喷洒应呈均匀雾状,不得出现洒花、漏空或堆积现象,纵向和横向衔接处需重叠不少于10厘米,洒布量根据路面结构类型组合推荐为每平方米0.3公斤至0.6公斤。
质量控制贯穿施工全过程,施工前须检验原材料和机械设备性能,施工中要随时进行外观检查。洒布完成后,在乳化沥青破乳实干前,禁止任何车辆及人员通行,一般交通管制时间不低于60分钟,实际以手指触摸不黏附沥青为判定标准。实干后应及时进行后续面层施工,防止黏层受到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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