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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1.21-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低效用地调查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6〕67号.pdf

2026年1月21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规范、有序地做好相关基础工作,经研究印发《关于开展2026年低效用地调查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6〕67号。

附件

1.浙江省低效用地调查年度更新数据库标准(2026年修订)

2.浙江省低效用地调查年度更新电子成果规范(2026年修订)

3.浙江省低效用地调查年度更新数据质量检查规则(2026年修订)

本通知旨在部署2026年度全省低效用地调查数据更新工作,要求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自然资源部关于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成果上图入库及工业用地调查等要求,统一依据省厅修订的数据库标准、电子成果规范及质量检查规则三项技术文件,规范有序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数据更新。各地须在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并上报年度更新成果,以确保基础数据的现势性与准确性,为后续深入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提供扎实的数据支撑。

明确更新工作依据与时限

本通知整合了部、省两级相关工作要求,明确以自然资源部利用司函件精神及工业用地调查要求为工作背景,指定三项2026年修订版技术规范作为本次年度更新的统一操作准则。同时,本通知严格规定了成果上报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28日,并明确了联系人与报送地点。

配套完整技术规范体系

本通知将《浙江省低效用地调查年度更新数据库标准》《电子成果规范》及《数据质量检查规则》三项附件作为核心支撑,形成强制性的技术闭环。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低效用地调查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6〕67号第1页
第 1 页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低效用地调查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6〕67号第2页
第 2 页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6年低效用地调查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6〕67号第3页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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