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9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促进浙江省经济持续稳进向好,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浙自然资规〔2024〕1号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
二、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三、优化用地用海审查报批
四、优化自然资源资产供应
五、加强自然资源保护
本通知围绕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系统部署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本通知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以用地用海用矿等要素供给为核心,以审批优化和资产盘活为支撑,以资源保护为底线,形成了一套组合式政策工具。本通知旨在通过加快规划报审、加大指标投放、简化审查流程、创新供应方式等举措,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支撑全省经济持续稳进向好。政策覆盖了从规划空间保障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全链条管理,既注重增量资源的精准配置,又强调存量资源的高效利用。
本通知明确加快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审进度,并通过过渡期政策保障急需项目规划空间,同时允许有特定选址要求的少量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在开发边界外。在用地上,争取百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保障,全年保障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及重大产业项目新增用地指标合计6.5万亩,并继续给予山区26县每县200亩专项扶持。在用海用矿方面,简化历史围填海区域用海论证与审批,保障2.5万亩项目用海,全省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达4亿吨以上。
本通知深化用地报批攻坚行动,通过“空间适配”、“多评合一”和成片开发方案“随报随审”等方式提前介入服务。审批环节取消了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制度,允许容缺受理、分期分段报批,并可从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直接补划。对于线性工程因不可抗力因素确需调整的用地,规范了批后调整路径。此外,明确重大项目可申请先行用地,且符合条件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在批准后可直核发划拨决定书。
本通知推动工业用地多元化供应,要求出让工业用地面积占比不低于30%,并全面深化“标准地”出让。支持单一工业用地兼容研发、商业等混合用途,并分层设定地下空间出让价款。在存量盘活上,支持企业采取自主改造等方式“退二优二”,全年计划完成低效工业用地整治4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0万亩,优先用于先进制造业集群。同时,本通知鼓励探索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完善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两权合一”等出让制度。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