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4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浙政办发〔2026〕15号。
- 2026-04-24 浙江省“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 2026-04-07 浙江省“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征求意见稿)
本规划围绕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核心任务,聚焦山区海岛县和农村农民,以“富民”为核心部署“强城”“兴村”“融合”三大文章,规划期为2026年至2030年,展望至2035年。规划明确到2030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成高效生态农业强省、和美乡村样板区、兴村富民引领区和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并在此基础上再奋斗5年基本实现高水平农业农村现代化。本规划系统构建了城乡一体融合发展的空间格局,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稳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健全现代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全域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着力增进农民福祉,深化山区海岛县结对帮扶和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改革,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贡献“三农”力量。
构建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与农业新质生产力
本规划统筹优化城乡发展布局,提升县城和中心镇承载能力,因地制宜优化乡村规划布局,并推动浙东北平原、浙东南沿海、浙中丘陵盆地、浙西南西北山地及海域海岛五大区域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同时,持续深化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打造特色种业创新策源地,因地制宜推进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发展,全面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稳固粮食供给与健全现代特色产业体系
本规划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通过“多田套合”农用地布局优化、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等行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稳定,并保障蔬菜、生猪、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供给,提升多元化食物供给能力。同时,提能发展现代农业园区,深化农业全产业链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做精做优农业品牌,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农业全面绿色转型。
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与增进农民福祉
本规划着力健全乡村片区组团发展机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人居环境提升,完善农村现代基础设施,推进人文乡村建设和“浙里善治”样板打造,因地制宜开展乡村运营,全域打造诗画浙江和美乡村。同时,通过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公共服务均衡可及、塑造农村消费新场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举措,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美好生活,持续缩小城乡差距。
深化山区海岛县帮扶与城乡融合改革
本规划健全“1+3”结对帮扶机制,推进双向“发展飞地”建设,深化相对薄弱镇村带动帮扶和低收入农户精准帮扶,更高水平推动区域均衡发展。同步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青年入乡发展、农村“多地联动”和投融资机制等城乡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协同推进农村产权、集体林权等各项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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