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第14部分: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DB37/T1639.14-2025,自2026年01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企业的用水管理。
本部分作为山东省地方标准《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系列的第14部分,专门针对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规定了该行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具体指标值及用水管理要求。本文件替代了2020年的旧版,并依据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生产工艺与用水特点,明确了取水水源与取水量的计算范围,给出了单位产品取水量的统一计算公式。在技术内容上,本文件不仅更新了胶管、输送带、再生橡胶、乳胶手套、塑料薄膜等多类产品的定额值,还新增了全钢子午线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及非公路用轮胎的用水定额指标。同时,本文件从水计量体系建设、用水台账记录及水平衡测试等方面提出了系统性的管理要求,旨在为企业的取用水量核定、节水效率考核提供标准化依据。
本文件明确了用水定额计算所涵盖的取水水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管网等常规水源,以及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计算范围则完整覆盖了主要生产、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系统的取水量,并强调以企业一级计量表为准,确保数据来源的准确性与规范性。
相较于上一版本,本文件根据行业技术发展和节水水平提升的现实情况,对多项产品的定额值进行了修订。更为重要的是,本文件顺应产业发展趋势,扩展了产品覆盖范围,纳入了全钢子午线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及非公路用轮胎等细分产品,使定额体系更具针对性和适用性。
本文件对企业的日常用水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必须实现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达100%,并鼓励采用智能化计量系统。此外,企业需建立完善的用水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按照相关标准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以形成从计量、统计到分析改进的闭环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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