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第2部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DB37/T1639.2-2025,自2026年01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指标值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纺织企业的用水管理。
本文件是山东省重点工业产品用水定额系列标准中的纺织行业专项定额,属省级地方标准,编号DB37/T 1639.2—2025,代替2020年版本。本定额以加强纺织企业用水管理为核心目标,系统规定了棉纱、坯布、印染布、毛纱、毛织物、真丝绸、针织布、毛巾及家居床上用品等主要纺织产品的单位产品取水量指标值,明确了取水水源范围涵盖常规水源与非常规水源,以及生产取水量的计算范围和方法。本次修订调整了部分产品名称及定额值,新增了精梳毛纱、粗梳毛纱的定额指标,同时删除了针织内衣、涤纶长丝织物的定额内容,使定额体系更加贴合当前纺织行业的生产实际与节水管理需求。
本定额对计算方法作出了统一规定,明确了取水水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城镇供水管网水等常规水源,以及再生水、集蓄雨水、外购蒸汽和热水等非常规水源。生产取水量的计算范围涵盖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但不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消防及外供等用水,取水量计量以企业一级计量表为准。
本定额以表格形式给出了纺织行业重点工业产品的用水定额值,并针对不同产品规定了以百米、吨或万套为单位的计量方式。在管理层面,本定额要求企业健全水计量体系,确保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建立用水量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并依据相关标准开展水平衡测试,以实现用水定额的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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