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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1.11.29-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技术指标管理规定.pdf

2021年11月29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规划技术指标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报建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技术指标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苏州市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 高新区,工业园区、吴江区及其他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规划技术指标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重 要组成部分,指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建筑退界、绿地率、停车位数量等指标。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类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建筑面积,主要包括地上总建筑面积、地下总建筑面积、各幢建筑面积、各层建筑面积、各功能分区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等。

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技术指标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报建行为,确保规划技术指标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该规定适用于苏州市多个区域,明确规划技术指标的定义及内容,包括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等关键数据。规定要求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在申报时提供详细的规划技术指标报审表,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综合规划技术指标一览表、建筑面积明细表等内容,并按照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测算。同时,规定建立了复核制度,由第三方对规划技术指标进行抽查,确保其符合规划条件。对于超出误差范围的指标,规定明确了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修正、整改及可能的处罚。

项目基本信息与联合申明

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需联合签署声明,承诺报送的规划技术指标真实准确,如出现错误将承担相应责任。

规划技术指标报审表内容

报审表需包含综合规划技术指标一览表、建筑面积明细表、停车位明细表、建筑面积计算示意图、停车位计算示意图等。

规划技术指标测算依据

测算应依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江苏省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等相关文件执行。

复核制度与误差控制

规定要求建立复核制度,第三方可对规划技术指标进行抽查,重点复核居住类、商业服务设施类项目。同时,允许一定范围内的误差,但建筑退界、建筑间距、建筑高度不得有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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