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DB21/T4406-2026,自2026年02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场地防火技术要求、充电设施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智慧化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既有场所以及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助力车停放充电场所的相关消防管理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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