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总投资,规范设计概算编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概算编制规程(2026版)》闽建筑〔2026〕3号。
本规程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和调整。设计概算与修正概算分别作为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全面反映建设项目总投资及构成要素的关键文件。
本规程系规范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审核与调整的省级计价标准。本文围绕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总投资这一核心目标,系统规定了概算编制的术语定义、形式选择、文件组成、费用构成与计算方法,涵盖从总概算到单位工程概算的二级或三级编制路径。本文以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及专项费用为框架,明确了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以及建设用地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计价依据和取费标准,特别对基本预备费与价差预备费的计取基数与费率幅度作出限定。在程序管控上,本文建立了多单位协同编制时的总体负责制,规定了概算文件的签署生效条件,并对概算调整的触发条件、申报原则与次数限制予以严格界定,形成从编制、审核到调整的全链条造价管理规则。
本文以建设投资、建设期融资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构成建设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又分解为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与预备费。工程费用采用定额计价或综合单价法编制,规定无法直接套用定额时采用类似工程指标或投资估算金额的比例上限。基本预备费以工程费用与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按复杂程度在3%至5%的费率区间内计取;价差预备费则以建设期各年度静态投资计划额为基准,按价格指数逐年滚算。
概算编制形式根据项目规模分为二级与三级编制。二级编制适用于单一单项工程,将文件简化为总概算与单位工程概算;三级编制适用于多单项工程的片区开发或大型建筑群,增设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层级以便分层控制投资。概算文件由封面签署页、编制说明、总概算表、单位工程概算表等固定部分组成,三级编制中额外包含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并规定签署页须按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顺序依次签署并加盖执业印章。
概算一经批复即作为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擅自突破。本文明确可在遭受自然灾害、地质条件重大变化或价格波幅超限等情形下申请调整,但使用预备费能够覆盖的增量不予受理,且单项目原则上限调整一次。调整概算需保持与原概算文件组成一致,并详细说明调整原因与编制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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