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7日,财政部为加强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修订《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6〕7号。
本办法所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用于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的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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