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9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规范海域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行为,印发《浙江省海域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浙自然资规〔202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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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1.09-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海域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浙自然资规〔2026〕2号.pdf
本规则系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规范海域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行为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以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情形。本规则明确了网上交易全流程的基本程序,涵盖信息发布、竞买申请、拍卖与挂牌竞价、成交确认、合同签订及结果公布等环节,并确立了数字认证、保证金账户管理及岗位分离等制度。同时,本规则对交易中止、终止的法定情形及恢复机制作出规定,并界定了竞买人、出让人及系统运维方在异常处置、安全责任等方面的权利义务,旨在保障交易活动公开、公平、有序进行。
网上交易的基本制度与流程框架
本规则规定,网上交易须通过浙江省海域使用权交易系统进行,实行数字认证管理,出让人需设置录入与审核两个相互独立的交易管理员岗位。交易流程按信息发布、竞买申请、竞买报价、成交确认、签订合同及结果公布六个阶段推进,每一环节均提出明确的操作要求,形成完整的交易闭环。
拍卖与挂牌的不同竞价规则
本规则对拍卖和挂牌两种出让方式设定了差异化的竞价程序。拍卖出让采用四分钟一轮的限时竞价方式,以最终最高报价确定竞得入选人。挂牌出让则需在不少于十日的挂牌期内先行报价,挂牌期满后询问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再依据竞价情况确定结果,无人报价则挂牌不成交。
交易结果确认与权益保障
本规则要求竞得入选人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签订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未通过审核或无正当理由拒签的,将取消资格且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的保证金可抵作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需在两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以此兼顾交易效率与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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