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标识牌设置要求》DB31/T1667-2025,自2026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标识牌设置要求的基本原则、标识牌类型、标识牌内容及设置、一般要求、维护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标识牌设置。从事此类活动及提供类似场所的经营主体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旨在统一和规范上海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的标识牌设置,以清晰、准确的信息传达为核心,系统构建导览、警示、环保、交通与服务五大类标识体系。本规范要求标识牌在坚持功能性的基础上,兼顾统一性、安全性、环保性、文化性与创新性,使设计风格与乡村整体风貌相协调,材料选用耐久环保,并融入地方文化元素。通过标准化设置与管理,本规范致力于提升游客的导览体验与安全保障,推动乡村文明宣传,为经营主体提供可操作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将标识牌划分为导览类、警示类、环境保护类、道路交通类和服务类,并针对每类标识的内容及设置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在导览类中,本规范明确了全景图、导览图、信息图及导向图的构成要素与设置点位,确保游客在出入口、交叉路口及关键区域都能获得清晰、准确的位置指引与项目信息。
本规范对各类标识牌的具体信息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警示类标识须覆盖农业操作、火灾防范、水域安全等不同场景,服务类标识则细化了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厕所、餐饮住宿等区域的信息展示标准。此外,本规范从材料、规格、字体、色彩及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等方面确立了一般性技术要求,并对标识牌的预期使用寿命和视觉辨识度设定了量化基准。
本规范强调标识牌的持续有效性,要求建立维护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并对所有标识牌进行编号造册登记。本规范规定标识牌须接受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以长期保持其整洁、完好的状态,确保信息传达功能不因设施损耗而衰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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