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江口海洋牧场竹阵鱼礁建设技术规范》DB31/T1558-2025,2025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海洋牧场竹阵鱼礁建设的选址、制作、投放、维护、效果评价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长江口海洋牧场水域内的竹阵鱼礁建设。
本规范规定了在长江口海洋牧场水域内建设竹阵鱼礁的全套技术要求,涵盖从前期选址调查到后期效果评价的完整流程。本规范明确以毛竹为核心材料构筑竹阵鱼礁,通过统一竹段切割、竹节穿孔等工艺制作单体,再以水枪冲沙打洞、垂直插桩的方式完成投放,并对鱼礁群的间距与规模提出量化指标。本规范还规定了投礁后的维护周期与效果评价方法,旨在为长江口竹阵鱼礁建设提供标准化作业依据,保障工程质量和生态修复成效。
本规范要求建设前须对拟选水域开展全面的本底调查,涵盖水文、水质、底质和生物四大类指标,相关调查方法分别引用海洋调查规范各对应部分。适宜建设竹阵鱼礁的水域需满足沙质滩涂厚度大于2米、水质优于地表水IV类、流速不超过3米每秒、水深不超过5米等条件,且须与航道、港区、海底管线等无规划冲突。
本规范对竹阵鱼礁单体的制作作出细致规定,选用直径0.5米至0.6米、长度2.4米以上的竹子,切割成2.2米至2.4米统一竹段,入沙段每个竹节须对穿钻孔以便泥沙灌入固定,竹节节板不可打通。投放时以水枪冲击沙地形成孔洞,礁体垂直插入后须出沙0.3米至0.5米,单体间距2米,单个鱼礁群规模不应少于2.5万空立方米。
本规范明确投礁三个月后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观察,检查礁体是否移位、下陷或损坏,必要时进行维护。效果评价须按照人工鱼礁资源养护效果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竹阵鱼礁的资源养护成效开展跟踪调查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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