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城市更新商业运营管理指南》DB31/T1668-2025,自2026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历史风貌区城市更新商业运营的管理方职责、业态布局、招商管理、装修设计、活动管理、历史风貌保护、安全与应急管理、客流管理,以及评价与改进的建议。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历史风貌区经城市更新后,投入商业运营的管理。注:本文件中的“历史风貌区”包括历史文化风貌区、风貌保护街坊、风貌保护道路和风貌保护河道。
本指南围绕上海市历史风貌区经城市更新后投入商业运营的全过程管理,提供系统性、规范化的操作建议。本指南以保护优先、合理利用为原则,从运营管理方的职责界定出发,贯穿业态规划、招商合作、装修设计、活动组织、风貌保护、安全应急及客流管理等关键环节,旨在协调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商业功能之间的关系。本指南强调制定负面清单、建立专项资金、组建专业化团队等前置保障措施,并对建筑外立面、户外招牌、景观照明等提出与历史建筑相协调的强制性要求,同时注重通过评价与改进机制持续提升运营管理水平,为历史风貌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本指南明确运营管理方须制定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负面清单和整体保护规划,设立专门经营账户并调拨专项维护资金,选聘专业化管理团队实施精细化管理。同时须建立定期检查机制,主动配合市政公共设施的维修维护,并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保护要求与商业目标在各阶段有效衔接。
本指南建议根据历史风貌区的建筑特点、文化内涵及土地规划属性,划分商业街、文化体验区等不同功能区域,引入业态时应考虑互补协同与集聚效应。招商环节宜制定系统方案,明确商业组合与分类租金策略,优先选择具备品牌优势和长期运营经验的合作伙伴,可制定定向招商目标品牌清单,并提供定制化、数字化服务。
本指南要求装修设计全流程确保功能布局、设施与整体风貌协调一致,在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方面不得改变建筑原有空间景观特征。户外招牌、景观照明等外部设施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与之协调。日常保护涵盖定期巡查、保养维护、设置隔离设施及开展特色宣传活动,任何外立面调整均须报管理部门备案或批准。
本指南规定大型活动须制定方案并向公安、消防、文旅等部门报备,安排专人引导并实施人流实况监测与限流措施,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原貌。安全方面须配合消防管理、与商户明确消防安全权责。客流管理强调通过监控设备、导向标识系统及多渠道信息发布,对客流进行预测、控制和引导,保障公共安全与体验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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