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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1.04-辽宁省“好房子”评价导则(试行).pdf

2026年1月4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好房子”、“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的工作部署,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好房子”建设落地的工作要求,规范完善“好房子”评价方法和体系,印发《辽宁省“好房子”评价导则(试行)》辽住建〔2026〕1号。

本导则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的好房子性能评价,不包括农村居民自建住房的性能评价。保障性住房、既有住宅改造项目宜参照执行。

本导则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和辽宁省关于建设“好房子”的工作部署,规范并完善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的性能评价体系。本导则立足于住房高质量发展,围绕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绿色低碳、智慧便捷、和谐美好五大核心性能维度,并设立提高创新加分项,对住宅建筑全寿命期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方法分为预评和终评两个环节,依据最终得分将“好房子”划分为A级、AA级和AAA级三个等级。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及既有住宅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为辽宁省“好房子”建设提供了可量化、可操作的技术依据。

评价体系构成与等级划分

本导则构建了由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绿色低碳、智慧便捷、和谐美好5类基础指标和提高创新1类加分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基础指标均包含控制项与评分项,控制项必须全部满足方可进行评分。评价最终总得分由五类评分项得分与加分项得分相加构成,并据此将住宅划分为A级、AA级和AAA级,明确了不同等级对应分值范围。

全维度性能要求覆盖

本导则评价内容全面覆盖居住品质的各个方面。安全耐久聚焦于结构、防火、防坠落、管线耐久等;健康舒适关注空间尺度、空气质量、声光热环境与无障碍设计;绿色低碳强调节能降碳、绿色建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智慧便捷涉及智慧楼宇平台、数字家庭系统及周边生活配套;和谐美好则规范物业服务、公共空间管理及社区增值服务,系统性提升了住宅的综合性能标准。

全流程评价与创新引导

本导则设定了贯穿建设与运维全过程的评价管理程序,包括施工图设计后的预评、施工阶段的中期检查以及竣工验收备案满一年后的终评,确保各项性能指标从设计到运维的有效落实。同时,通过设立提高创新加分项,对标超低能耗建筑、BIM技术全过程应用、智慧养老等前沿领域,引导和鼓励住宅建设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模式,推动行业技术迭代升级。

辽宁省“好房子”评价导则(试行)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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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好房子”评价导则(试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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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好房子”评价导则(试行)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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