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通用安装工程定额:第九册 消防工程》(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
本定额的适用范围: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通用安装工程项目。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定额相关规定执行。
本定额是2024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通用安装工程定额》的第九册,专门规范消防工程的计价活动。本定额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改建的消防工程,非国有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本定额依据国家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消耗量定额及相关设计、施工、验收标准编制,采用综合单价形式,涵盖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本定额是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和竣工结算的依据,也是处理造价争议、审计鉴定及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同时废止了2017年版相应定额。
本定额共六章,系统覆盖了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系统调试及其他项目。其中,水灭火系统包括管道、喷头、消火栓、报警装置、消防水炮等安装;气体灭火系统涵盖无缝钢管、选择阀、贮存装置及管网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涵盖各类探测器、控制箱、报警主机及应急照明装置;系统调试则针对自动报警、水灭火控制、防火控制及气体灭火等全系统联调联试。
本定额明确了各项费用计取规则,包括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3.5%计算、操作高度增加费按超过6米部分的人工费乘以相应系数、建筑超高增加费按建筑高度及人工机械占比计算等。同时,本定额清晰划分了与其他册定额的执行界限,如阀门、消防水泵、不锈钢管、电缆敷设、土方开挖等项目分别执行给排水、机械设备、工业管道、电气设备及建筑装饰等专业定额。
该定额的发布标志着辽宁省消防工程计价体系完成了新一轮更新,对规范省内消防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具有重要作用。该定额依据2021版国家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现行国家标准编制,项目设置与清单计价规范高度统一,一个定额项目即对应一个清单项目,这有利于简化计价程序,提升工程造价的编制效率与透明度。该定额的实施将直接作为国有投资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及竣工结算的法定依据,为财政资金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供了技术支撑,同时也能在非国有投资项目中发挥指导作用,推动行业计价行为的规范统一。此外,该定额明确了操作高度增加费、建筑超高增加费、有害环境施工增加费等费用计取方式,有助于合理反映特殊施工条件下的成本差异,减少造价争议。该定额于2025年5月1日起全面替代2017版对应定额,其配套的主编单位与技术审查团队保障了内容的专业性与适用性,将有力服务辽宁省消防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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