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村庄规划编制规程》DB35/T 2061-2022,自2022年11月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村庄规划编制总则、编制程序、规划内容、成果要求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福建省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村庄规划编制。
福建省地方标准《村庄规划编制规程》DB35/T 2061—2022,旨在规范福建省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该规程明确了村庄规划的范围、编制程序、规划内容、成果要求等核心内容,并提供了详细的附录资料和操作指引。规程涵盖了村庄规划的总则、编制流程、规划内容、成果表达形式等关键环节,确保村庄规划科学合理、易懂易用。同时,规程强调了村庄规划的多规合一、全域管控、保护优先、分类指引及深入调研等基本原则,注重与上位规划的衔接,强化对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等关键要素的管控,推动村庄建设与产业发展、历史文化保护相协调。
规程详细规定了村庄规划的编制流程,包括前期准备、规划编制、规划审批和公告备案四个阶段,确保规划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从村庄类型划分、目标定位、管控边界到国土空间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规程涵盖了村庄规划的各个方面,确保规划的完整性与实用性。
规程提出了“前图后则”或“左图右则”的成果表达形式,分为管理版和村民版两种类型,满足不同使用对象的需求,提升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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