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灰渣资源化利用技术要求》DB31/T1630-2025,自2026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灰渣资源化利用的基本要求,收集、贮存与运输及其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砌块(砖)、道路基层材料、自密实填筑料和复合掺合料中利用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焚烧灰渣的资源化利用。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