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建设技术规范》DB32/T5288-2025,自2026年0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的建设原则、选址和建设内容、质量控制、命名规则。本文件适用于生物多样性省级观测站、区域观测站建设。
本规范规定了江苏省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建设的统一技术要求,适用于省级观测站和区域观测站的建设。本规范围绕观测站的系统性构建,从建设原则、选址布局、功能组成到质量控制与命名规则,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技术闭环,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推动全省生物多样性长期定位观测网络的规范化运行,为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与科技支撑。本规范明确观测站由站房和观测样区两大实体构成,其中省级观测站须兼具野外观测、实验分析及科教宣传等综合功能,区域观测站则侧重于基本观测与实验能力。
本规范将观测站划分为省级观测站与区域观测站两级,省级观测站承载持续性观测、辐射周边及统筹协调的核心职能,其站房须按附录A的要求配置功能用房与宣教空间;区域观测站可根据实际条件灵活布设,侧重服务特定区域或典型生态系统,形成层次分明、各有侧重的站点网络格局。
本规范明确了站房与观测样区的选址原则及建设内容。站房选址需兼顾环境适宜、交通便利、配套成熟且无安全隐患;观测样区应选取具有生物多样性代表性的野外观测场地,并按照附录B的规定分生态系统类型设置必测类群。建设内容涵盖站房、观测样区、观测设备及标识牌四个部分,确保观测站的软硬件体系协调配置。
本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建设过程实施全过程质量管控,由建设单位或第三方核验建设范围与工程量。观测站建成后须经效果评估以确认其满足各类功能需求,同时强调对观测数据采集、存储、传输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保障数据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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