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固废基低碳胶凝材料在道路工程中应用技术规范》DB32/T5315-2025,自2026年01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固废基低碳胶凝材料在道路工程中应用的技术要求、施工要求、检验与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道路工程中使用固废基低碳胶凝材料进行底基层、路基、软土地基等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其他交通工程的类似应用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固废基低碳胶凝材料在道路底基层、路基及软土地基加固工程中的应用技术体系。本规范以粒化高炉矿渣、钢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为主要原料配制的水硬性胶凝材料为核心,系统提出了从原材料性能指标、固化土配合比设计到各结构层设计参数的完整技术要求,并明确了路拌法与厂拌法两种施工工艺的详细操作流程及质量控制要点。本规范还涵盖了针对浅层与深层软土地基的加固设计方法与搅拌桩施工规定,最终建立了涵盖原材料检验、施工过程检验、固化土性能检验及深层加固桩体质量检测与评定的全链条验收体系,以确保工程质量与固废资源化利用的可靠性。
本规范明确固废基低碳胶凝材料需满足细度、凝结时间、抗压强度等关键性能指标,并对重金属含量、三氧化硫及氯离子含量等环境与耐久性指标提出限值要求。在配合比设计方面,本规范规定固化土对象为有机质含量不超过10%、最大粒径不大于40mm的素土,要求通过测定素土性质、选择胶凝材料类型、进行试配并调整确定最佳掺量,最终形成配合比报告,同时针对多雨或抗冻地区增设水稳系数与抗冻性能检测要求。
本规范针对不同道路等级和交通荷载等级,分别给出了固化土底基层、路基的强度等级与压实度最低标准,并规定底基层最小厚度为150mm。对于软土地基,本规范区分了深度不大于3.0m的浅层加固与深度大于3.0m的深层加固两种方式,深层加固采用浆液搅拌法或粉体搅拌法的搅拌桩工艺,并特别要求在缺乏工程经验或土体中易溶盐含量、有机质含量等条件复杂时,须通过现场试验验证来最终确定材料适用性与掺量。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路拌法和厂拌法两种施工模式的流程要求,强调固化土混合料须在胶凝材料终凝前完成从拌合到碾压的全部工序,并严格控制含水率与压实度。在深层加固施工中,本规范对湿法和干法搅拌桩的钻进提升速度、喷浆量、复搅深度及桩机清洗等关键参数作出硬性规定。验收环节则构建了从原材料检验批、施工质量外形尺寸到固化土无侧限抗压强度、桩体质量的完整检测体系,并引入钻孔取芯、芯样评价及加固土桩体质量指标(CMPQD)进行深层加固效果的量化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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