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通知》青政务〔2023〕16号。
附件:
1.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挂牌交易委托合同
2.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网上挂牌文件(试用本)
3.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协议交易文件(试用本)
4.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挂牌交易系统功能性文本
5.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协议交易系统功能性文本
本通知由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与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布,旨在贯彻落实省级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的相关规定,正式启用共同建设的青海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平台。本通知明确,自2023年8月1日起,凡符合条件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项目,均须进入该平台进行交易,全面推行电子化操作。其中,挂牌交易采用网上公告、报名、报价、竞价及结果公布的全流程在线办理,协议交易则通过网上提交资料、在线审核的方式完成。本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并做好衔接配合,同时指引交易各方按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以确保顺利参与,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通知规定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系统于2023年8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并强制要求所有符合《青海省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办法》的交易项目必须进入“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指定平台进行。这一举措结束了以往可能的线下或分散交易模式,将指标交易全面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体系,确保了交易活动的规范性与集中监管。
本通知针对挂牌和协议两种不同交易方式,分别明确了电子化操作流程。挂牌交易须在网上完成信息发布、报名、报价、竞价及成交结果公布等全链条活动;协议交易则通过网上提交资料并审核、公布结果。这种分类指导为不同类型指标的交易主体提供了清晰的操作路径,提升了交易效率和透明度。
本通知对各有关单位的配合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要认真做好工作衔接以保障交易顺利进行。同时,为保障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与法律效力,通知指定了CA数字证书的办理指南和渠道,要求交易各方主体必须先行办理,此举为平台身份认证、电子签章和加密传输提供了基础支撑,是确保电子化交易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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