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与评估技术规范》DB34/T5327-2025,自2025年12月1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的分类、建设和评估内容,包括原则、选址、设施、课程、运营、评估赋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安徽省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与评估。
本规范是安徽省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建设与评估的省级地方标准,旨在为安徽省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的分类、建设、运营及评估提供统一技术依据。本规范立足安徽省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资源禀赋,确立了生态性、特色性、参与性三大建设原则,从选址、设施、课程、运营四个维度构建了完整的体验地建设体系,并以赋分评估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评估机制。本规范将体验地分为综合型与专题型两类,分别依托自然保护地或其他已有设施,强调室内外设施协同、课程体系多元、运营保障充分,致力于打造展示生物多样性价值、推动公众教育参与、促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示范性平台。
本规范将体验地划分为综合型与专题型两类,综合型依托自然保护地,围绕生态系统与旗舰物种展开;专题型则聚焦特色主题,可依托企业、学校等现有设施进行提升。选址须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产权明晰、边界清楚,并应避开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同时要求所在区域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或具备特色资源,交通条件相对便利。
体验地建设须同步配置室内服务型与体验型场所、室外活动设施及食宿、环卫等配套设施,建筑须符合绿色、安全、低碳标准,室外设施不得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境。课程开发应配备专业团队或与科研院校合作,课程类型不少于五套,其中须包含两套体现本地生物资源、社会文化或非遗特点的特色课程,内容兼顾科学性与趣味性。
运营层面要求体验地在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上实现综合发展,配备不少于三名管理服务人员和两名专兼职授课人员,并建立自媒体宣传渠道与统一视觉标识,落实安全保障制度。评估实行技术评估与行政评估并行,采用赋分法核查规划符合性、设施、课程和运营情况,结果分为命名、列入培育名单和暂不列入三个等级,命名后若发生重特大环境或生态破坏事件将取消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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