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9日,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为进一步加强行业标准化和定额项目规范化管理,增强行业质量发展的标准化和定额基础,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印发《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标准化管理若干规定(2025年修订)》《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定额管理若干规定(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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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12.29-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标准化管理若干规定(2025年修订).pdf
本规定旨在规范本局标准化管理工作,覆盖标准制修订、标准化试点及标准研究等项目,明确职责分工、立项、实施、宣贯与复审全流程。规定要求标准化项目经建议征集、评审入库后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立项,实施阶段须在18个月内完成送审并经过开题、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编号发布等环节,发布后须开展宣贯并定期复审,同时对标委会、业务处室和承担单位的职责予以明确,以夯实行业标准化基础,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与质量。
项目立项与储备机制
本规定明确每年年初面向全行业征集标准化项目建议,由标委会初审、局科技信息处会同业务处室审查,通过专家评审后纳入局标准化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根据性质分别向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或本局申报,获批后正式立项,未获批的可继续作为储备项目,标准研究项目则由本局直接批复。
标准制修订的实施流程
标准制修订项目实施分为开题、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及编号发布五个阶段。项目下达后三个月内须完成开题,随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在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30日,经专家审查和局内签报或汇报后形成送审稿与报批稿,最终由项目下达单位完成编号与发布,发布后起草单位须向市市场监管局备案。
宣贯与复审管理
标准发布后六个月内,起草组与标委会须面向适用对象开展常态化的宣贯活动,编制宣贯方案与教材并收集反馈。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为三年,由标委会组织原起草单位自评与专家审查,提出废止、修订或继续有效的建议,报项目下达单位,局科技信息处可根据行业需要启动即时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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