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加快推进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探索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路径模式,印发《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环综合〔2025〕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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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与美丽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系统部署了京津冀地区在绿色低碳转型、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修复、生态安全保障、美丽样板实践及科技创新引领等方面的重点任务与行动路径。方案以改革创新和协同联动为核心驱动力,提出到2027年区域细颗粒物年均浓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和黑臭水体等具体指标,并进一步展望到2030年基本建成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方案突出三大结构优化调整,强调在产业、能源、交通领域深度推进绿色化,同步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致力于探索一条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相统筹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新范式。
全面推动三大结构绿色转型
本方案将产业、能源、交通的绿色低碳转型作为先行区建设的基石。在产业领域,推进氢能、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协同,并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在能源领域,严控煤炭消费,提升绿电输送能力与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在交通领域,推广“公转铁+新能源车”运输模式,打造跨省零排放货运通道,并明确重点行业与港口清洁运输比例的刚性目标。
系统构筑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格局
本方案明确了多维度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路径。在大气治理上,实施提质增效行动并完善区域联动减排机制;在碧水保卫战中,加强水源地保护与入海河流总氮联防联控;在净土清废领域,推进地下水污染调查与全覆盖“无废城市”建设。同时,方案规划了共筑太行山—燕山生态屏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及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系统修复工程。
打造示范样板与强化创新驱动
本方案以协同发展和先行先试为导向,构建了“一核两翼”与“四区联动”的美丽样板建设格局,梯次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等系列创建。在保障措施上,依托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推动天空地海一体化监测与人工智能应用,并协同立法、深化生态补偿与绿色金融政策,为先行区建设注入科技创新动能与制度协同合力。
该方案的出台标志着京津冀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迈入系统集成与协同深化的新阶段,具有深远的战略示范意义。它不仅是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关键举措,更通过设定高标准的环境治理与绿色转型指标,为全国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样板。该方案强调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将减污降碳与产业升级、能源优化、交通转型深度融合,有助于引领北方重点区域突破资源环境约束,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同时,方案通过建设美丽样板与强化科技创新,将生态价值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不仅能够显著提升京津冀区域的综合承载力与生态宜居水平,更在推动区域协同立法、统一监管标准、深化横向补偿机制等方面进行制度破壁,为完善国家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贡献基层实践与制度创新。该系列部署对支撑全域美丽中国建设整体进程、增强区域可持续发展韧性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