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规范》DB41/T3017-2025,自2026年01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的内容、要素分类编码、数据库结构定义和元数据等。本文件适用于县级行政区内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建设。
本规范规定了河南省县级行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库建设的完整技术框架与操作细则。本规范以数据库内容分类、空间数学基础、数据库结构定义和元数据为核心脉络,系统界定了基础地理要素、工作底图要素和区片价要素三大数据内容,并采用十位数字层次码对要素进行科学分类编码。在技术层面,本规范统一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度分带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对行政区、地类图斑、基本评价单元、区片划分及区片价测算等空间与非空间要素的属性结构逐一进行了详细定义,确保数据入库、管理、交换与共享的一致性。
本规范将数据库内容划分为基础地理要素、工作底图要素和区片价要素三大类,要素分类编码采用面分类与线分类相结合的方法,构建由专业代码、业务代码和四级分类代码组成的十位数字层次码体系。该编码结构清晰标识了各类要素的层级归属,为数据存储、检索和应用提供了统一的标识规则。
本规范从空间数学基础和要素属性结构两个维度确立了数据组织方式。空间基准统一采用CGCS2000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度分带及1985国家高程基准。数据要素按分层方式管理,详细规定了行政区、地类图斑、基本评价单元、区片划分结果以及区片价测算过程与结果等各层空间要素的字段名称、类型和约束条件,同时明确了因子指标权重、界线类型等非空间要素的代码对照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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