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6日,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普查成果形成过程中的技术支撑指导作用,推动高质量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制定《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专家技术指导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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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08.26-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专家技术指导工作方案》.pdf
本方案旨在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阶段提供系统的专家技术指导与质量控制保障,依托专家技术指导组力量,按成果类型组建土壤分类系统、土壤类型制图、土壤属性制图、土壤农业利用适宜性评价、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土特产品土壤适宜性评价、数据集(库)、黑土地专题、酸化地专题、有机质专题、土壤生物专题等11个专题组,并分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青藏八个片区设置责任专家。本方案明确了各方工作职责与联动机制,推动普查成果高质量形成。
总体要求与组织架构
本方案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壤三普的决策部署,依托专家技术指导组技术力量,分专题分片区开展成果形成阶段的技术指导与质量控制。组建11个专题专家技术指导组,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由具备相关领域专业基础与工作经验的专家组成,并在各专题组内按全国八个片区设置片区责任专家,形成覆盖全面、责任到人的专家支撑体系。
工作任务与职责分工
本方案规定专家技术指导工作主要包含技术指导、质量控制、重要问题反馈和组织会商研判四项任务。全国土壤普查办负责统筹协调、建立专家考核激励机制;省级土壤普查办负责指定省级成果形成技术负责人,对接专家、落实整改;专题组组长统一技术方法与路径,组织培训、指导及考核;专题片区责任专家负责具体片区的技术指导与问题响应,联动省级力量开展工作,确保工作闭环管理。
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本方案要求专家强化责任担当、实事求是、精准指导,在专家工作APP如实记录工作过程并建立台账,严格遵守信息保密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国土壤普查办汇总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片区责任专家联系信息并点对点发送各省。省级土壤普查办须高度重视并做好相应保障工作,确保专家技术指导服务有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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